QUOTE:
引用第0楼金枪鱼于2011-05-12 19:05发表的“[转贴]阳痿强奸未插进去,检查院不予起诉”:
该“不起诉书”里面还没有提到的事,受害人是未满14岁的小女孩(事发后因惊吓过度而神志不清,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,家人误以为是“鬼神作怪”一直蒙在鼓里,后一同村人撞上告诉其家人,家人才恍然大悟后报警,受害人称对其多次侵犯,不是判决书里提到的初次),就这一点,就足以判他个重刑的了。.......
不起诉书里根本就没提被害者的年龄,从一般的理解是成年人。如果是14岁未满的话,那这个不起诉书本身就不合格。
个人认为这个不起诉是不妥的。强奸的定义确实有些难,而且是不是插入了,有时也说不清。记得日本(?)的具体操作上是只要说出短裤的颜色就算。